×
登录后即可收藏
您还未登录,请先登录后再收藏法规
政策法规 / 2025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

2025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

2025-05-06

索引号: 11441300007188069T/2025-00054

分类:

发布机构: 惠州市司法局

成文日期: 2025-05-06

名称: 2025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

文号:

发布日期: 2025-05-06

主题词:

2025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

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《国家职业资格目录(2021年版)》的公告、《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的复函》(财税〔2018〕65号)、《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》(粤发改规〔2019〕3号)以及《司法部关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》(司发通〔2018〕43号)等有关规定,我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收费标准为86元/人/卷,两卷共计172元/人。

根据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<国家职业资格目录(2021年版)>的公告》、《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的复函》(财税〔2018〕65号)、《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》(粤发改规〔2019〕3号)以及《司法部关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》(司发通〔2018〕43号)等有关规定,我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收费标准为95元/人。

立即登录